注册协议

发布日期:2010-10-01 00:00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协议。

【特别提示】 您已充分理解,宠银商城是一个商业贸易采购平台,而并非面向消费者的消费购买市场,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将基于您的真实贸易需求而使用宠银商城服务。如您因宠银商城服务与宠银商城发生争议,应适用《宠银商城用户服务协议》处理

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宠银商城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190601

 

1)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宠银商城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宠银商城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注册宠银商城并在宠银商城进行商品采购、销售的用户(以下简称商家)与宠银商城共同缔结,具有同等合同效力。

3)商家一经勾选我同意《宠银商城用户服务协议》并点击同意协议按键,即意味着商家同意与宠银商城签订本协议并自愿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立即生效并成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在商家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如有纠纷(例如包装破损、质量、规格标注、商详图片不符等),双方依据买卖合同关系、本协议及宠银商城相关规则等解决。如宠银与商家另行签署线下纸质版协议的,商家还应同时遵守该线下协议,该线下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线下协议约定为准,或双方协商确定。

4)商家使用宠银商城进行商品采购,须同时遵守公示于宠银商城的各项规则。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阿里巴巴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定义

1.1.宠银:指江苏宠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宠银商城:指有宠银提供的面向商户的批发和代发平台(www.bankpets.com),随着宠银商城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的变更,宠银商城可能在平台规则或者公告中对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域名调整等予以声明。商家自行完成在宠银商城注册审核通过后,可在商城购买展示的在售商品。

1.3.自营:指在商品页面明确标示“自营”字样的在售商品。

1.4.商家:指在宠银商城完成注册可以在宠银商城进行货物采购、销售等相关操作的用户。商家可登录其账户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账户密码、搜索商品信息、提交采购单,查询订单状态等。当宠银认为商家不能确保用户名及密码安全时,宠银可事先不通知商家而冻结商家的用户名及密码。但在商家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保证后,宠银应予以恢复。

1.5.宠银商城规则:明示于宠银商城上的,需要商家实时关注的与商家采购有关的文件及提示。

 

商家知晓并同意,宠银商城所有者有权单方更新、调整宠银商城规则,商家进一步知晓并同意,如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宠银商城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商家应立即停止在宠银商城的采购行为。

1.6. 订单:指由宠银商城结账程序生成的记录商户通过宠银商城所购买的商品的名称、价款、折扣等交易信息的表格。这份文件将被用作所有可能发生与商户购买有关的询问、请求和争议的参考。

 

商家知晓并同意,宠银商城上销售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商家下单时须填写商家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商家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商家向宠银发出的合同要约;宠银收到商家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宠银将商家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商家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方视为商家与宠银之间就实际直接向商家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商家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宠银只给商家发出了部分商品时,商家与宠银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只有在宠银实际直接向商家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售商家和宠银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商家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

 

尽管宠银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宠银商城无法避免商家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商家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出现以上情况,商家有权取消订单,若商家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2、合作

2.1商家通过其在宠银商城的账号登入宠银商城,选择宠银商城展示商品

2.2商家递交订单,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

 

商家知晓并同意,宠银有权决定是否提供折扣优惠及提供折扣优惠的比例,并拥有该折扣优惠的最终解释权。

 

3、商品交付

3.1配送:商家订购宠银商城上的商品,按双方约定时间发货。由宠银选择具有运输服务资质的公司为您提供运输代理服务,若商户需要指定运输公司,需商户自行预约运输公司并提前与宠银沟通提货时间,具体到货时间以第三方物流为准。商家应当清楚准确的填写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商家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者相关配送信息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商家在宠银商城购买的商品将按照该商家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

 

3.2收货:商家收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商家在确认递交订单时的收货信息为准。因如下情况造成的订单延迟或者无法配送的,宠银讲无法承担延迟迟延配送或者无法配送的责任:

 

3.2.1商家提供信息有误和不详细地址;

3.2.2货物无人签收或者被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

3.2.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3交付验收:宠银依商家确认的收货信息送至指定地点并向指定收货人交付,商品一经签收视为交付,商家应当对商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和包装等商品表面状况进行验收。商家应及时收取货物,非因确实可证的质量问题不退换货。商家对质量有异议的,一件代发订单(订单商品总数量小于或等于3)应于商品交付后7日内提出,非一件代发订单(订单商品数量大于3)应于商品交付后3日内提出,宠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3.4商家在宠银商城购买的商品由与宠银合作的第三方那个配送公司(包括顺丰、中通、宠银等,)为商家完成订单交付的,系统或者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商家购买服务的,生成的电子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4、售后服务

宠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厂家规定及宠银商城明示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商家非终端消费者,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5、结算

5.1商家在宠银商城递交的采购订单,结算方式应在宠银商城提示的结算方式范围内自主选择。

5.2商家应保证其提交的开票信息及付款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保证实际付款方与申请开票方一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给宠银造成实际损失的,商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具体结算方式及开票规则,以宠银商城公示相关规则为准。

 

6、违规订单处理

为了维护商家的权益,在提交订单后、实际签收前,若出现以下非正常订单情形,商家承诺其自愿接受宠银商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6.1非正常订单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 商家一人或多人合意使用多个账号下单不支付或者选择延迟发货不正当占用库存 ;

6.1.2 盗取他人账号、银行帐号等信息下单购买商品;

6.1.3 出现威胁宠银商城系统安全的行为;

6.1.4 出现违反用户注册协议或宠银商城规则规定的行为;

6.1.5 不以销售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参加活动的行为;

 

6.2 若出现以上第一条中的情形,用户承诺自愿接受宠银商城对非正常订单进行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操作:

6.2.1 不发货、删除、取消订单;

6.2.2 对已出库、发货的订单进行拦截、追回,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2.3 使用以上第一条的形式获得的积分、优惠券或者已发放的实物奖品等,宠银有权收回或限制使用。

 

6.3注意事项

6.3.1 若出现本协议约定的非正常订单情形,如订单被取消、删除、未按照既定时间发货、不发货等,将按照本协议进行处理,若宠银商城其他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协议约定。

6.3.2 若出现本协议约定的非正常订单情形,宠银商城将采取取消订单、删除订单、不予发货、不向商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等措施,无任何赔付、补偿。

 

7、商家声明及保证

7.1保证遵守本协议,依本协议约定及具体订单向宠银付款,不拒收货物,非质量问题不退换货,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2声明并保证订立本协议是商家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完全的订立本协议的能力,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在宠银商城办理注册的人员、付款人、收货人等)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同时保证对其雇员、联系人及其他经其委派的实际履行本协议的人员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7.3声明并保证妥善保管其账户及密码,不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视为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4声明并保证不以宠银分销商名义,或以任何可能引起其为宠银分销商误解的方式将其从宠银商城采购的商品用于销售。若产生与任何本协议外第三方的争议均由商家自行解决,给宠银造成实际损失的,商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5声明并保证在宠银商城采购商品不得销售给任何其他分销商或经销商,若产生与任何本协议外第三方的争议均由商家自行解决,给宠银造成实际损失的,商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6声明并保证若从事任何有损宠银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给宠银或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商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声明及保证对于以任何形式销售非宠银商城产品产生的任何问题及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7.7如果宠银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商家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宠银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等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8、违约责任

8.1商家违反本协议第7.1条约定的声明保证责任给宠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损失、税费损失等,具体以宠银商城公示的平台规则为准。

8.2商家因违反本协议第7.2条及第7.3条约定的声明保证责任与宠银或第三方发生争议的,商家有义务妥善解决争议,并赔偿由此给宠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3商家违反本协议第7.4条及第7.5条约定的声明保证责任的,应向宠银支付该笔订单金额20%2万元的违约金,两者以金额高者为准,如果违约金不够足以弥补宠银损失的,商家应继续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4商家违反本协议第7.6条约定的声明保证责任与本协议外第三方发生争议或受到政府部门查处等给宠银造成影响的,商家应按宠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自行解决或授权宠银处理。由此给宠银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8.5商家发生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时,宠银除有权依本协议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外,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8.6商家出现以下情形,经宠银商城确认后,将进行系统账号冻结,情况如下:

8.6.1 店面及店铺等转让,不再经营;

8.6.2 店面已关或者经确认店面不存在;

8.6.3 经核实为批发商或者经销商;

8.6.4 同一店面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帐号的;

8.6.5 提供虚假店铺注册信息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账号使用的门店不存在、门店存在但非门店经营者注册账号等;

8.6.6 产生有损宠银利益的恶劣行为,如:无故拒收产品,购买正品退假货等。

 

9、保密义务

9.1本协议任一方(以下简称获取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相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依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协议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等提供的除外)。

9.2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将单独载有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归还、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不得继续使用或复制、留存。

9.3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双方均需履行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同意获取方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披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已经由披露方向公众披露的情形等。

9.4协议双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等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0、有限责任及免责条款

10.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宠银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2宠银商城的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都有可能随时变动,宠银商城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庞大,虽然宠银商城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的存在,宠银商城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应知悉并理解;宠银欢迎纠错,并会视情况给予纠错者一定的奖励。

10.3商品将按现状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宠银在此明确声明对商品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满足商家的任意需求。商家在确认购买前,应充分考虑并慎重决策,一旦购买,商家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各项风险和责任。

10.4不可抗力处理: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协议任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持续达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协议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5由于用不同手机终端设备观看时页面显示的差异,宠银商城上的商品在图像和颜色方面可能跟真实的物品不尽一致。因此,所有显示的图片、视频和其他商品显示 方法仅限于图示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认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假如供出售的商品跟网站上的描述不同,对您唯一的补救措施是根据本协议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退回该商品。

 

11、通知及送达

11.1通知日期的确定: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的,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快递形式,自寄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即视为已送达。

11.2通知方式: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须以本协议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方式以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系统信息或挂号信件形式发送。

11.3若商家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商家应及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书面通知宠银,该通知应当按照本条规定送达及处理。

 

12、协议的终止

12.1协议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替代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2.2通知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一方可提前15(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含电子数据、系统信息等方式)对方终止本协议。

12.3商家有下述情形时,宠银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12.3.1商家无理由拒收货物或退货达两次的;

12.3.2商家刷单、欺诈消费者或从事任何有损宠银利益的行为。

12.3.3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宠银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情形的。

12.4本协议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宠银与商家进行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商品的处理。在途商品指本协议终止前,商家已购买但尚未收到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商家仍应按照合同终止前的流程收货及结算。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生效时起持续有效,至本协议约定之终止事项或解除事项发生时止。

14、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4.2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

15.1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的,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也不影响权利方在将来对该权利的行使。

15.2本协议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的归于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5.3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15.4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